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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阳市信用信息跨区域联动修复指南

发布时间:2023-06-29 来源: 阅读次数:

充分发挥信用修复的激励作用,切实保护市场主体权益,根据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)相关规定安阳市信用办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基础上,达成跨区域信用信息修复结果互认,跨部门提供支持信用信息修复的佐证材料,现将跨区域联动修复指南告知如下。

一、在安阳市辖区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,如遗失相关信用修复证明材料(包含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类型及相对应的义务履行证明材料),可通过“信用中国(河南安阳)”网站下载《跨区域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申请书》,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安阳市信用办邮箱。

二、市信用办对《跨区域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申请书》予以接收,并转至行政处罚决定部门。

三、行政处罚决定部门根据企业申请诉求完成信息核查,按照修复意见依法出具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》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出具《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书》)或其他相关整改材料(缴费票据等),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。

 

联系电话:0372-2550435  0372-2551620

电子邮箱:aysxytxjs@163.com

附件1: 跨区域联动信用信息修复申请书.docx

附件2: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申请表.docx